华信新材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及一致行动关系人华诚资产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原因是员** 金需求及发挥持股平台激励作用。减持费用 视市场费用 确定,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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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及一致行动关系人华诚资产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原因是员** 金需求及发挥持股平台激励作用。减持费用 视市场费用 确定,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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